关于拟对2022年第一期机构和个人引工奖补的公示

日期:2022-09-09 17:51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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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资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2022〕2号)精神,经审核,以下4人申请的14名新招用员工均为2022年引进劳动力,并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符合享受个人引工服务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

期个人引工奖补情况表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务工企业名称

引进劳动力(人)

补贴标准(元/人)

拟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陈水平

福建清流汽枪厂有限公司

1

500

500

 

2

胡炜盛

海益(三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500

1500

 

3

周萍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7

500

3500

 

4

徐位明

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

500

1500

 

合计

14

500

7000

 

 

公示期: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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