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清流县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精神,以下4人申请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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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申请年度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宁丽芳 |
女 |
35*************047 |
稳定就业 |
2023 |
2000 |
该人员于2022年7月1日毕业于三明学院,20220712开始在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参保缴费 |
2 |
邱巧灵 |
女 |
35*************021 |
稳定就业 |
2023 |
2000 |
该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毕业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221014开始在福建诺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保缴费 |
3 |
刘袁青 |
女 |
35*************024 |
稳定就业 |
2023 |
2000 |
该人员于2022年7月1日毕业于三明学院,20220707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县支行参保缴费 |
4 |
江玉婷 |
女 |
35*************523 |
稳定就业 |
2023 |
2000 |
该人员于2022年7月1日毕业于三明学院,20221005开始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县支行参保缴费 |
公示期: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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