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2025年)
事项名称:一次性扩岗补助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32号)
受理机构: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申请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及企业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失业登记证明(仅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企业携以上申请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民政和人社、财政部门复核→公示→民政和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民政和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无
补助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无
咨询电话:0598-879352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社保窗口(屏山路209-1号一楼)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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