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清流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江山口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西部
二、用地面积:13.2246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李梓学宅,西临自然山体,北至浦梅铁路,南至乌泥坑林果场。本片区用地南北长约0.7公里,东西宽约0.6公里。
四、公示期限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5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0598-5327093 蒋先生
附件:1.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江山口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成片开发范围图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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