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7645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道路、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林地,具体位置详见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赖坊镇姚家村村委会。
4.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赖坊镇姚家村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由赖坊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赖坊镇和姚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姚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赖坊镇姚家村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选址红线图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