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清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2020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19〕110号附件4)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0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0〕53号)精神,2020年在粮食产能区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先建后补,每个项目点补助60万元。清流县嵩溪镇叶青家庭农场在嵩溪镇青溪村建设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项目验收,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清流县嵩溪镇叶青家庭农场,法人代表兰叶青,拟补助60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或清流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清流县农业农村局:7920051
清流县财政局:5327181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