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建设业主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号)和《清流县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清农〔2021〕56号)精神,2021年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产能区)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2个,由建设业主自行选择承建商,项目先建后补。经乡镇推荐申报和实地调查,并经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拟确定清流县长校镇鑫宏家庭农场和清流县赖坊镇统防统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建设业主,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或清流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7920051(清流县农业农村局)、5327181(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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