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日期:2025-09-03 08:47 来源:清流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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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清流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清农水〔2025〕169号)文件精神,2025年在全县扶持一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经乡(镇)推荐申报,并经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研究,拟确定清流县嵩口镇香清家庭农场、清流县灵地镇春雷家庭农场、清流县长校镇富丰家庭农场、清流县嵩溪兴怡种植家庭农场、沙芜乡邓生旺(身份证号350423********303X)、嵩溪镇吴福安(身份证号350423********1011)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7920060。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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