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今日起,来三明人员需提前网上登记!附登记入口!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决定实施入明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通过高速、国省道路、机场及火车站入明人员,应通过微信扫描“入明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二维码附后)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二、抵明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三、所有入明人员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执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请予以配合!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0日起施行。
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9日
1.登记需知
1、为节省通过检测点时间,请务必在出行前提前完成人员信息预约登记。
2、登记时需正确选择预计到达的站点并完成预约登记。入明人员均需检测登记,可添加多个同乘人员统一登记。(预约登记完成可以重新修改登记信息)
3、到达站点后进入该系统点击“我已到站”,即可生成登记信息。(允许再次登记)
4、到达检测点,向现场检测工作人员出示登记信息和身份证,工作人员核对人员身份信息、测量体温,即可离开。
5、三明市境内12个县(市、区)高速入口、国省道路入口、机场及火车站等入口均设置检测点。
6、请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务必如实填写,虚假填写、瞒报信息等情况,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登记方式 通过扫描“入明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或“e三明”微信公众号(无需注册),在线自主按照提示完成信息预约登记。
3.登记步骤范例
1.选择出行的方式
2.按照提示完成信息登记,正确选择预计到达的站点,可为同行人员统一登记,完成后点击“登记”
3.到达站点后,进入系统点击“我已到站”,生成登记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