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日期:2023-03-17 11:50 来源:清流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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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315日,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在清流县街心公园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森林警察大队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耐心向群众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热点问题,告知群众消费维权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加深了现场群众的维权意识,有效引导了群众科学、合理、明白、文明消费。
  活动现场,大队民警还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火灾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大家清明文明祭扫,规范农业生产用火,禁止贩卖、捕杀野生动物;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现乱捕滥猎、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告诫群众不要违规用火、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有力提高了广大群众森林防灭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此次宣传,共出动警力5人次,悬挂横幅1条 、摆放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单)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受教育群众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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