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贵珍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为龙津镇严坊村黄桶坡组部分村民办理失地农民待遇”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组织专人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为严坊村黄桶坡组2022年10月份耕地面积核减完成的村民办理失地农民待遇的建议。经与县农业农村局核实:龙津镇严坊村黄桶坡组的征地是2017年11月由国土资源部批准实施的浦梅铁路项目(国土资函〔2017〕711号),2017年开始征地,2019-2021年进行材料审核,2021年已经完成被征地农户的耕地审核报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在接到严坊村黄桶坡组农户提出核减2015年土地确权经营权证书内的水淹地和荒地面积后,会同龙津镇政府经管人员、包村干部多次到实地查看核实,经县乡村和农户确认,核减面积为23.5亩,涉及农户10户,并于2022年10月经严坊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龙津镇政府审核,将核减的荒地和水淹地面积在各农户确权证书上调整核减。2022年核减后的面积只作为本年度或下次征地时的农户现存面积的依据。不作为2017年浦梅铁路项目征地保障对象认定依据。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还请您一如既往支持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继续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领导署名:张是强
联 系 人:曾冬妹
联系电话:0598-8793529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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