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七代表团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14 10:16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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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长校镇长校江坊两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纳入专项债建设范围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单位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领域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3年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含生态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旅游)、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您提到的文物古迹、历史(红色)建筑项目已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可按程序向县级政府申请发行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二、关于专项债申报要求

一是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专项债依法用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储备要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和合理的收益覆盖实施方案二是专项债项目需同步填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要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和安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土地报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征拆、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告等,提高项目评审得分,确保顺利通过项目审核。     

下一步,待项目双入库后,我局将根据项目需求等实际情况,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时给予申报债券资金需求,建议长校镇长校江坊两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开发项目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建设。

 

领导署名:赖旺发

联 系 人:舒丽琴

联系电话:0598-5322817

 清流县财政局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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