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来信〔2023〕04号的答复

日期:2023-04-27 10:17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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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时间机动化的建议提案(委员来信〔202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由国务院具体规定,具体可查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无权限进行调整。

2.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统一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明政务〔2022〕10号)文件精神,工作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按市文件精神执行,与全市政务服务部门工作时间一致。

3.在开展周末无休和预约无休服务基础上,安排10个窗口单位开展周六便民服务,制定《特殊群体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军人等群体提供全程陪办、上门、预约、延时等服务。

 

 

主办单位: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协办单位: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领导:张岐山     协办单位领导:阳建华

主办单位联系人:李秀琳    协办单位联系人:李丽霞

主办单位联系电话:5322132   协办单位联系电话:5322686

 

 

 

                               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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