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52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
吴海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燃气安全监测设备,提升县域燃气安全监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第2023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我县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其中2022年申报的清流县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732万元。该资金用于燃气用户户内基础安全配套设施(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带联网功能、自闭阀、金属软管);改造小区庭院、立管、入户等住宅小区共有产权的管道改造,并配套相应的燃气安全监管平台。目前已完成小区现状调查、项目立项(清发改〔2023〕11号)、项目初设及概算等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争取2023年底完成改造。
二、安全管理情况。根据省住建厅《福建省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巡查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2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已建立我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巡查挂牌管理长效机制。县住建局每季度对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用户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抽查核实,每次现场抽查总量不低于本辖区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总数的10%;各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每月开展一次餐饮用户燃气安全检查,每次抽查总量不低于本辖区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总数的20%。
清流中燃安全运营信息化调度已完成了站控系统、巡检系统、餐饮报警器在线监控系统。其中站控系统实现了各气源站的供气压力、温度、流量、库存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场站的运行安全;巡检系统为巡检抢维人员提供移动信息化业务支撑,如移动考勤、GPS(故障点定位)、实时导航、过程处置、管网信息查询和应急通讯等功能。餐饮报警器监控系统实现对餐饮场所的甲烷浓度、报警状态、故障状态进行在线监控,可远程控制切断阀和设备报修功能。2023年4月27日,清流县住建局联合龙津镇政府、清流中燃开展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突击测试了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报警器监测到燃气泄漏后能自动切断气源,巡检工作人员能在数分钟内到达现场上门处置。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一、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不足。通过人工模式进行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种工作模式下不仅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且经常出现巡检遗漏或者人为误差等问题。在技术和资金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燃气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信息化水平非常低,难以利用智能化、自动化技术实时监控管网运行过程,并且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都较为滞后。
二、燃气管到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破坏。城镇燃气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仅要依靠政府和相关企业的全面维护,还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目前城镇居民大多缺乏安全用气意识,对城镇燃气安全缺乏深刻认识,不注重保护燃气设施的安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燃气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一些施工部门或者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施工或者私建庭院,导致燃气管道受到破坏,甚至一些人员在破坏燃气管道后不及时上报,严重威胁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阶段我们将精准谋划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项目建设为契机,建立部门燃气安全监管平台,督促清流中燃完善 SCADA系统,实现对城镇民用及商用燃气泄漏在线监测、普及自闭阀安装、流量在线监测、管网压力在线监测、阀门井在线监测等;建立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开挖审批制度,划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明确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性活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安全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领导署名:巫雅裕
联 系 人:吴俊威
联系电话:18558920662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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