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16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雪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在小区和校园停车场增设充电桩的需求日益迫切。您的提案聚焦民生需求,对于推动绿色出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我公司在收到委员提案后认真研究部署,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实地进行查看,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计划年内在龙津镇、嵩口镇、灵地镇、李家乡、田源乡、余朋乡、沙芜乡等8个乡镇实施充电桩的建设,待项目建成后,实现我县所有乡镇全覆盖。
感谢各位委员对城市建设工作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全力推进小区和校园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切实解决“充电难”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便捷、绿色的出行环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李建强
联系人:黄胤杰
联系电话:0598-5323968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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