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关于拟对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公示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三明市重大专项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程序要求,经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应急局等部门意见,并经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对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电话:县委组织部 0598-5327090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