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8-07-11 16:21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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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8〕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为做好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培训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荐采取网络培训形式,网络培训设有公共课及专业课。

公共科目(30学时):2018年学习课程《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

专业科目(60学时):培训科目包括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医疗类、经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电子通讯类、环境保护类、电子电工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化工类、广电新闻类、市政类、社工类、会计财务类、机械类、水利水电类的专业科目。具体内容详见培训平台“专业课课程目录”,课程分配在学习课程包。

三、报名方式与收费标准

报名时间:自本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各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登录“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pt.hxpxw.net),到“下载专区”下载《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xrcsmfb@163.com,邮件主题要注明单位全称及报名人数。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培训费确定为2.5元/学时.人。由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出具发票。

汇款账户: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账号:4078 5836 0483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用途注明:清流县+单位简称+人数

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

  四、培训流程

单位提交报名表和汇款凭证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学习。学员登“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pt.hxpxw.net)进入点击“三明”登录口,输入用户名(即身份证号码,下同)和初始密码(000000,下同)。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后,进行“课后测试”或“课程评估”,合格后自行在“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打印学时证明(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及专业课学习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和测试,逾期平台将关闭。专业技术人员请于培训当年度12月31日前,由单位统一到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联系电话:0598-8703815)办理验证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作为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基层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督促专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如未通知到位,责任自负。

(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情况将作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的必要条件之一。凡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在职称评聘方面不得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或者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已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再根据还需参加学习培训的学时数进行填报。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除按规定必须完成公共课培训的有效学时证明外,还需要完成相应的专业课学时任务方给予验证。

有关继续教育网络报名、培训中遇到的问题,请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三明分部联系,联系电话:0598-8290633、8250669。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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