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委员会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日期:2018-04-12 15:13 来源:清流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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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党员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前提,是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绳,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重点,抓好源头,扩大民主,严格程序,及时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同时严格按照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6:3:1的要求发展党员,确保新发展的党员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局党总支计划发展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鼓励非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撰写入党申请,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三、具体要求

    (一)夯实基础,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各党支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非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壮大和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原则上要求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比例达到6:3:1左右。

    要强化教育培养,通过经常性教育、集中培训和个别谈话等方式,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主动性。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指定培养联系人,落实责任,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要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

    (二)抓好重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在保证政治素质的前提下,优先发展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干部职工入党,优先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年轻同志入党;发展党员向基层一线倾斜,要从单位骨干、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三)健全制度,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发展党员“两推一评一考一公示”、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票决等制度,严格执行“5+1”工作法,进一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党员标准,认真做好把关,对入党动机不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够一年、没有经过党的知识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坚决不予发展。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发展党员工作职责。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

   

  

  

  中共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总支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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