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董美华同志任职的报告

日期:2019-08-28 15:07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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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现提请:

董美华同志任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

附:董美华同志基本情况

 

 

清流县人民政府

 长:张春华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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