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魏启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清政人〔2022〕18号
清流县人民政府
关于魏启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魏启星同志任清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罗尚鑫同志任清流县实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勇辉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李建强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罗爱华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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