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召文等同志职员任职的通知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余召文等同志职员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
余召文为嵩溪镇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罗芳为里田乡文化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黄志祥为灵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十级职员;
李水坤为温郊乡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服务中心十级职员。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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