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蓝志丰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
蓝志丰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蓝志丰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并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蓝志丰等同志转正定级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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