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邱淑红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
邱淑红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邱淑红等6位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确认李美良等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邱淑红等同志按期转正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邱淑红等同志按期转正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明人社〔2015〕250号文件规定,以下6位事业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享受专技十二级待遇,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再聘为专业技术岗位。
清流县总医院:邱淑红、罗燕、严秀锦、宁娟凤、吴香群
清流县妇幼保健院:陈佳文
二、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规定,确认以下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20年12月21日起算。
1. 助理农艺师
嵩溪镇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服务中心:李美良
2. 助理工程师
灵地镇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服务中心:严寿华
里田乡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服务中心:巫梓民
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曾志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