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黄述熠等同志职员任职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批准黄述熠等同志职员任职及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黄述熠等同志职员任职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 九级职员(3人)
清流县林畲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黄述熠
清流县林畲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钟志艺
清流县余朋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陈冬林
二、 助理工程师(1人)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巫健
其任职资格确认起算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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