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罗金金等同志确认职称及职员任职的通知

日期:2021-08-16 15:53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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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人社〔2021〕63号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罗金金等同志确认职称及职员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罗金金等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员任职,任职起算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一、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确认为助理农艺师(3人)

清流县嵩口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罗金金

清流县林畲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吴明杰

清流县温郊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张冠明

二、企业初级职称确认(3人)

三明市明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陈俊祺(助理工程师)、林辰(技术员)、赖家枢(技术员)

 

三、九级职员(1人)

清流县灵地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黄杰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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