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凡在我县内直接从事工程、农业、林业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二)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发〔2019〕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精神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
(三)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的专业要一致或相近。
3.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清流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全日制中专毕业或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
2.助师
(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满4年以上;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满6年。
(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满3年以上;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满4年。
(5)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证书信息的,只需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学历原件、复印件及能够有效证明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在职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证书,并在评审表学习培训经历栏目中,按毕业时间顺序从低到高学历依次注明)。
(三)体现本专业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或技术图纸1份。
(四)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个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七)承诺书(见附件1)。
(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技术员、建造师等资格证书)。
(九)如有其他荣誉的,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清流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3),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填报。
以上(一)至(九)材料按顺序装订,评审材料袋封面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5-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5322803。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时间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企业人员参评由归口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盖章,附原件审核。
(四)实行申报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单位若存在冒用他人信息或组织参评人员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经发现查实,申报单位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五)在申报材料上报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3:清流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汇总表
清流县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改革领导小组
清流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论文、业绩及各类表彰等材料)均为真实。本人对职称申报中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 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7页由被评审填写,其它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 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 “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5. 该表要求双面打印。
基本情况
姓名 |
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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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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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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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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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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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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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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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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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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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肄、结)业 时间 |
学校 |
专业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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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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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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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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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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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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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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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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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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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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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
单位 |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
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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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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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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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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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 称(项目、课 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 何作用(主持、 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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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 称(项目、课 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 何作用(主持、 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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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 称(项目、课 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 何作用(主持、 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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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 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著、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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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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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情况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单位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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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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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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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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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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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确认 同志为 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2 年 月 日起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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