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赖志晖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
赖志晖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清流县里田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赖志晖、清流县嵩溪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李洁杨、清流县余朋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邓晓梅等三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享受专技十二级工资待遇,转正定级时间从2021年10月30日起算。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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