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罗毅等同志按期转正及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清人社〔2022〕62号
县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教人〔2016〕142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罗毅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罗毅等同志转正定级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