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宇琴等3位同志转正定级及职员任职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杨宇琴、李家乡党群服务中心温莲燕、嵩溪镇党群服务中心叶紫琪等3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按期转正,转正定级时间从2025年9月起计算。其中,杨宇琴、温莲燕等2位同志任九级职员,叶紫琪同志确认为工程建设管理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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