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佳羿等同志转正定级及确认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教人〔2016〕142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尤佳羿等74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转正定级时间从2025年8月起计算。批准确认尤佳羿等56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
附件:清民社2025-72尤佳羿等同志转正定级及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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