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日期:2020-09-25 10:20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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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清流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和内容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清流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名单》。
主要对拟进入面试考生(含免笔试岗位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进行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北大路229号建材城B幢2楼)。
联系电话:0598-8703820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前复印好)等纸质材料依序装订: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验证信息。
3.岗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如专门岗位相关证明材料、岗位面向本县户籍 (或生源)须提供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页)、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4.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属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须本人到现场签未就业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须本人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因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前来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如需签承诺书的要求本人到场),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送达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弃权的考生,必须在9月30日下午5:30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本人签名并加按指模),传真到0598-8793531,同时拍照发至邮箱qlrsjz@163.com。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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