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彭程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通知
清人社〔2020〕106号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彭程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关于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人社〔2015〕25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彭程等106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
附件:清流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名单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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