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申领发放 优待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19 09:36 来源: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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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申领发放

优待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领发放优待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34

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领发放

优待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20 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申领发放优待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原则,把优待证申领发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整体考虑,在本辖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完善工作流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办理优待证,202212月底前基本完成申请对象的申领制发任务。 2023年开始转入常态化申领发放,主要是面向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和新认定身份的“三属”,以及之前没有建档立卡的存量对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推进全要素建档立卡,逐步依据优待证发放抚恤补助金、慰问金等资金,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

二、主要任务

(一)率先推进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在户籍地申领优待证。各乡镇要将办理优待证与年度身份确认工作结合起来,对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军休干部等对象,优先办理。对失散红军、老复员军人、"三属"、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电话提前告知相关工作程序,采取逐一入户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或由监护人办理等方式办理。

(二)全面推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户籍地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各乡镇要依托现有的信息采集数据台账,主动对接辖区内退役军人,合理制定计划,引导申请人分批申领,告知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确保有序办理。对长期在外的中青年退役军人,可通过短信、电话告知准备相关材料,引导其将相关材料寄回后委托他人办理。对年龄较大的退役军人,充分发挥村(社区) 服务站或者志愿服务者作用,采取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现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三)依规推进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非户籍地申领优待证。对户籍地不是我省要求申请常住地(福建省)发放优待证的,告知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所在省份申请发放优待证,确实需要申请的,待省里明确后再通知其申请办理,并做好政策解释。

(四)省市审核有特定情形人员的优待证申请。按照先登记再审核办理的原则,对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以及身份难以认定的,要逐级上报至省退役军人厅审核。对明确不能办理的或审核通不过的申请对象,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落实从严工作要求,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杜绝开口子,确保审核质量。

(五)常态化推进申领优待证工作。按照“优待证”办理不关门的工作要求,2023 年起,结合每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建档立卡和“三属"身份认定,同步开展优待证办理工作;对之前未建档立卡的存量对象,按规定时限给予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22225日至2022310日)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领导。各乡镇要迅速成立优待证申领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加强工作力量,提前筹划,对优待证发放进行全面研判,根据乡镇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明确到人,压实责任。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把好源头关,严格申请标准,认真检查申请材料内容是否完备、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明确等,对无法认定或把握的情况,要逐级上报至省退役军人厅认定。三是加强培训,统一口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加强业务和政策知识学习,确保工作人员政策全掌握、程序全熟悉。优化申请流程,规范办证材料,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四是投入经费,保障到位。各乡镇要保障充足人员力量,提供经费支持,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台年度确认手持终端。特别是还没有接通政务外网的乡镇,要抓紧时间报请当地政府给予解决。

(二)实施阶段 ( 2022311日至20221231日)

 一是广泛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自媒体、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人员集中场所张贴《清流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公告》,加大走村入户宣传力度, 让对象了解政策,知悉本乡镇的申领地点、服务电话等,引导申请人提前预约申领,避免人员集中,扎堆办理。二是精心组织。借鉴信息采集工作和悬挂光荣牌经验做法,按照分批次、分阶段的方式进行,率先推进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在户籍地申领,集中精力分批次推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户籍地申领,依规推进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非户籍地申领。尤其是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外出人员集中返乡时段要加大办理力度,力争在国庆前基本完成优待证申领、审核、发放及其他相关工作。各乡镇条件成熟时适当举办颁证仪式,让服务对象尊崇感、获得感更加充实。三是高效推进。各乡镇要在优化办证工作流程上下功夫,充分发动村(社区)退役军服务站作用,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多采取上门办理、现场预约办理等形式,引导申请对象有序办理。四是精准核实。各乡镇要开展前期政审,对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在系统操作过程中注意勾选,此类人员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对于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审核不予通过。对申请人无身份证件或档案材料的,由县级通过查找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佐证材料[退伍花名册,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粮油介绍信等档案材料];要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档案、组织等相关部门比对,核实认定身份。五是关注动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发现的问题尽早处置,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坚决防止因服务态度跟不上,服务对象不满意,导致网络舆情炒作。对本地区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或可能引发信访事项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六是总结提升。各乡镇要认真、妥善做好优待证制发过程中的相关纸质资料归集、存档工作,确保申请资料完整、手续齐备、有据可查。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做好成果验收工作。

(三)常态化实施 (202311日起)

开始转入常态化申领发放,主要是面向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和新认定身份的"三属”,以及之前没有建档立卡的存量对象。

四、办理流程

(一)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及检查。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申请,检查申请材料内容是否完备、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等。对检查通过的,提交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对检查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未通过原因,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申请人补充完善。在完成现场申请步骤后,工作人员应打印《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并请申请人核对、签字确认,相关表格及时拍照上传至系统。

(二)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辖区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申请进行核实,核实申请人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等。对核实通过的,提交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对核实未通过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退回受理申请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同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通过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是:审核申请人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是否已签字确认等。对初审通过的,提交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对初审未通过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退回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发和送达。在完成市局审核、省厅备案、制证银行核验、厂家制证、寄送到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流程后,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对无误,通知相应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优待证,并做好登记。受理申请的乡镇退役军人街递服务站收到分发的优待证后,于10个工作日内对接申请人,确定送达方式,完成送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加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商请主要领导专门研究、推进,分管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组织落实,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配强工作专班,乡镇分管负责人强力抓好实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不折不扣落实好任务。

(二)加强统筹兼顾。各乡镇要加强与合作银行的联动联审,沟通协作,统一答复口径,建立服务专线,及时解答申领、激活、使用等问题,共同会商制定应对措施。对申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及时做好解释答复,有效化解矛盾隐患。

(三)加强跟踪督导。申领工作启动后,工作专班要健全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规范服务用语,严明工作纪律,对经办工作人员行为不端正、作风不踏实、服务态度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立即纠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各乡镇每月25日将工作进度表汇总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里将适时对工作进展慢、服务态度差的乡镇服务站进行通报,确保优待证制发工作高质量推进。

附件: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厅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清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证

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王恒英 局长

副组长:邓丽婷   副局长

邓永生 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孙鹏飞 服务中心负责人

伍智敏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范丽华 局办公室主任

吴晓晖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孙鹏飞 服务中心负责人

新闻宣传组:范丽华局办公室主任

风险防控组:孙鹏飞服务中心负责人

发放服务组:伍智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技术保障组:伍智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全县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加强对综合协调、风险防控、技术保障、发放服务、新闻宣传等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稳妥推进。各工作组分工如下 :

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优待证申领发放综合协调、全县优待证申领发放实施方案、优待证操作指南等相关文稿起草、收集解答疑难问题,审核特定情形人员的优待证申领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 主要负责收集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做好优待证政策宣传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风险防控组:主要负责优待证申领发放前、中、后进行全面研判和相关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指导各地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规模性到省进京聚集上访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发放服务组:主要负责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优待证相关服务工作,相关的业务接谈和政策解释,各乡镇服务站反映问题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

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技术指导、优待证建档立卡和使用对接、电子优待证开发应用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副组长及成员参加,五个工作组列席。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县优待证申领进度进行调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二)工作小组协调例会。由副局长召集,五个工作组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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