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保险优惠政策

日期:2018-11-13 10:13 来源:清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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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房基础保险:保费5000万元,由省财政全额支付,全省所有农户房屋因灾受损均可享有基础保险理赔,每户理赔限额1万元,具体理赔金额以保险公司按理赔标准理赔的金额为准。

2、农房叠加保险:每年每户叠加保费12元(省、市县财政补贴9元,农户自缴3元),因灾倒损农房叠加保险每户理赔限额1.5万元。其中:(1)普通农户按自然年一次性自缴保费(3//年),31日前办理缴费承保手续,其农房因灾受损,方可享受叠加保险。普通农户个人不缴费,财政不补贴,理赔不叠加。(2)全省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有房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叠加保费(3//年),由省级财政负责承担,其农房因灾受损,自动享受叠加保险。具体理赔金额以保险公司按理赔标准理赔的金额为准。

 

 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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