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

日期:2018-05-02 14:38 来源:县信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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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午,在县委七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县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县政府副县长胡立峰同志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李光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副书记李光明在动员会上对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政策性。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111个村、13.6万农民群众的利益,我们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又要按照省里确定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坚守改革的两条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抓实抓好。二要准确把握改革工作重点各乡镇、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细化实施工作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三、要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基础工作、加强宣传培训,严格标准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强检查、切实转变作风,依法、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好改革工作。 

   县委副书记李光明会议强调,要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任务:一是全面开展清查核资。总的要求是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二是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成员身份确认涉及每位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和关键点。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广泛征求民主意见,科学制定《清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让多数人认可,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重点把握好股权设置股权管理两个方面股权设置原则上按集体股和成员股两种类型设置。股权管理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固化管理模式。四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特别法人,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五是多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此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没有固定模式,生搬硬套别人的模式可能事与愿违,必须要摸着石头过河,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模式。我们要担当作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革任务,为促进新时代清流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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