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落实完成三明市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自主认定申报

日期:2024-12-18 09:01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深化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三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自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局及时把通知通过政务网下发到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首先经过申报人个人自荐,或由申报人所在村、申报人服务的村推荐,向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对申报人选进行初核、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复核后推荐上报市委农办。经过层层遴选,我县推荐22人作为三明市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自主认定对象:其中农业生产经营人才11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8名;乡村治理人才2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1名。

通过标杆选树、政策激励、优化服务,打造一支创新活力足、引领带动强、成长空间大,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通过标杆选树、政策激励、优化服务,打造一支创新活力足、引领带动强、成长空间大,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科教股欧阳美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