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5-04-14 08:54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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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49号)文件精神,对获得2024年度市级优质单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其中清流县仁辉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获得补助资金3万元,清流县灵地镇金群家庭农场、清流县温郊常青家庭农场各获得补助资金2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监督电话:0598—7920100。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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