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5-12-29 17:12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清流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清农水〔2025〕169号)文件精神。在全县扶持一批30亩以上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上一年平均亩产高10%以上,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苗)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育秧盘、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所购设施装备需为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目录产品,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及其它财政补助项目重复。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不超过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经研究,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实施主体

负责人

所在地

补助设备

投入金额

(万元)

拟补助金额(万元)

嵩口镇香清 家庭农场

魏关仁

嵩口镇  梓材村

履带式旋耕机  1台

5.8

4.622

灵地镇春雷 家庭农场

雷恩燕

灵地镇  灵地村

履带式旋耕机  1台

5.8

4.622

长校镇富丰 家庭农场

江长征

长校镇   江坊村

高速插秧机    1台

6.18

4.925

嵩溪镇兴怡种植家庭农场

江兴龙

嵩溪镇  阳坊村

高速插秧机    1台

6.18

4.925

邓生旺

邓生旺

沙芜乡  白塔村

高速插秧机    1台,育秧硬盘1000个

6.63

5.284

吴福安

吴福安

嵩溪镇  青溪村

履带式旋耕机  1台

5.8

4.622

合计

     

36.39

29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7920060。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