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25年规模种植玉米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5-12-30 08:44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

  根据《清流县2023年粮油生产扶持措施》(清政办规〔2023〕3 号 )精神,给予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玉米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00元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 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发明电〔2025〕1号)精神,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春玉米 10 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 300 元。2025年,经乡镇申报验收、乡(镇)和村两级公示、县级审核,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乡镇

种植类型

种植主体

拟补助面积(亩)

拟补助标准(元/亩)

拟补助金额(元)

嵩溪镇

春玉米

曾水莲

12.18

300

3654

玉米

温新明

28.12

200

5624

玉米

官新华

21.18

200

4236

温郊乡

春玉米

汤先友

10.17

300

3051

林畲镇

玉米

杨根福

23.81

200

4762

春玉米

江新炉

27.35

300

8205

嵩口镇

春玉米

邓斗恩

10.33

300

3099

田源乡

春玉米

罗道强

32.5

300

9750

赖坊镇

玉米

福建省永晟生态 农业有限公司

34.25

200

6850

余朋乡

春玉米

吴秀清

32

300

9600

玉米

吴应生

20.8

200

4160

长校镇

玉米

赖光洪

20.51

200

4102

里田乡

春玉米

廖勇辉

28

300

8400

春玉米

清流县里田忆森林家庭农场

20.17

300

6051

春玉米

肖纪钟

18

300

5400

春玉米

罗水财

16.29

300

4887

玉米

廖长春

30

200

6000

玉米

廖升旺

25.5

200

5100

玉米

廖金宝

24

200

4800

玉米

廖贵生

24.5

200

4900

玉米

曹仕镛

20

200

4000

合计

/

/

479.66

/

116631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7920060。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