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有关资金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和《清农水党组纪要〔2025〕6号》、《清流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申报和补助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清农水〔2025〕2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拨付:
1.2025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大豆单产提升行动培训由清流县职业高级中学承担培训,培训班分别在嵩溪镇、灵地镇、田源乡、里田乡举办,每半天一期,举办10期,共培训526人次。完成了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大豆单产提升行动培训任务,并通过了项目验收。参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和《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2025】10号)等文有关补助标准规定,每人每半天培训费用按160元计算,人数以500人次计算,拟拨付培训补助资金8万元给予培训机构。
2.2025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层农技人员县级培训由清流县职业高级中学承担培训,培训班在南平市武夷山市举办,脱产培训5天,参加培训45人,完成了2025年基层农技人员县级培训任务,并通过了项目验收。根据 2025年8月15日签订的2025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培训班委托培训合同的约定,培训机构培训费标准参照(闽农科教函〔2025〕262号)按每人2200元计算,拟拨付培训机构培训补助资金9.9万元。
3.2025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培育,按照遴选程序及抽查核实,全县培育科技示范主体219户,每户补助300元,合计拨付补助资金6.57万元,现拟按每户300元补助资金拨付219户科技示范主体。
4.2025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在里田乡里田村建立大豆示范片20.19亩,实施经营主体清流县里田乡优明家庭农场,参照(清政办规〔2023〕3号)文有关“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大豆2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500元”的规定,以每亩补助500元计算,合计补助10095元;树立示范牌一块1500元。两项总计11595元。现拟拨付清流县里田乡优明家庭农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大豆示范片补助资金11595元。
公示时间:2026.1.9--1.15
来人来电:0598-7920057 7920100
公示期间欢迎来人来电咨询反馈!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