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茶叶“五新”技术推广项目 结余资金验收情况公开与拟补助公示
根据《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茶叶“五新”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2024〕131号)文件及(清农水党组纪要〔2025〕4号)、(清农水党组纪要〔2025〕9号),批复三明市三林农业有限公司为结余资金实施主体。在三林农业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实施及自验后,我局组织县乡有关人员于2026年5月26日对项目进行验收,该公司已完成项目申报建设内容;现予以公开。
同时,经局党组研究,拟对三明市三林农业有限公司给予补助6.05万元(陆万零伍佰元整),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7920100(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7920300(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作站)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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