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一、补助对象
承担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
二、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户施肥调查、田间试验、效果监测、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标识牌制作、现场观摩、总结评价、制作和发放施肥建议卡等。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采购流程进行。
五、文件依据
《2024年福建省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350423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302000001号
闽ICP备09002779号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8-8705661
主办: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