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日期:2024-09-06 09:26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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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承担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

二、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户施肥调查、田间试验、效果监测、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标识牌制作、现场观摩、总结评价、制作和发放施肥建议卡等。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采购流程进行。

五、文件依据

      《2024年福建省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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