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
一、补助对象
承担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位。
二、补助内容
清流县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提升改造及购置相关检测仪器设备。
三、补助标准
县级种子质量检测室每个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采购流程进行。
五、文件依据
1.《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闽农综〔2020〕122号)
2.《关于确定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闽农综〔2021〕5号)
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