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

日期:2024-09-06 10:12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

一、补助对象

承担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位。

二、补助内容

清流县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提升改造及购置相关检测仪器设备。

三、补助标准

县级种子质量检测室每个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采购流程进行。

五、文件依据

1.《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闽农综〔2020122号)

2.《关于确定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闽农综〔20215号)

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