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项目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文件通知,请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依照文件精神,对照项目实施条件,组织人员摸清具体情况,筛选合适的企业申报。
附件:1.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
2.2025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项目申报书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农业农村 > 资金政策及项目情况公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文件通知,请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依照文件精神,对照项目实施条件,组织人员摸清具体情况,筛选合适的企业申报。
附件:1.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
2.2025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项目申报书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350423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302000001号
闽ICP备09002779号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8-8705661
主办: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