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日期:2025-03-13 15:48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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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SMZC2025-QL003-2

二、二、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闽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大道363号

中标(成交)金额:271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数量

金额(元)

1

福建闽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1

271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维兴阳膺魁、孟火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

收取对象:福建闽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1385940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 0598-8281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8-8281783

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13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5-QL003-2

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5000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第一包

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85000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52025年3月11,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3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号:

开户名: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号:1810401001002356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电话 伍女士   13859401530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0598-53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8-5395588

 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4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流标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MZC2025-QL003-1

采购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有效投标家数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电话 伍女士   13859401530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0598-53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8-5395588

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3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5-QL003-1

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5000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第一包

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85000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62025年2月28,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3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号:

开户名: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号:1810401001002356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电话 伍女士   13859401530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0598-53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8-5395588

   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2月25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流标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MZC2025-QL003

采购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有效投标家数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电话 伍女士   13859401530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0598-53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8-5395588

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2月24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5-QL003

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方    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5000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第一包

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85000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82025年2月20,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21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号:

开户名: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2356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电话 伍女士   13859401530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0598-53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8-5395588

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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