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清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水稻专用肥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2025年清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水稻专用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HJ2025-QL005
项目名称:2025年清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水稻专用肥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9.030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307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第一包 |
1-1 |
2025年清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水稻专用肥采购 |
数量185.5吨(其中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130.5吨、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55吨) |
1565 |
290307.5 |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注:本项目品目号货物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的货物超过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或农业农村部门网站肥料备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终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随身携带的材料: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
a.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b.报价一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泉州商会-102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终止时间:2025年7月9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泉州商会-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号:
开户名: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 号:81001100000919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电话: 郑先生18020850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泉州商会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598-828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丁
电 话:0598-828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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