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5-09-10 16:06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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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202535以及清流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申报和补助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清农〔2025212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流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加快农业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2025年计划在全打造2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广水稻、甘薯、水果、蔬菜、畜禽养殖高优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15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分级组织70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25名农技推广骨干参加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针对制约水稻、薯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技术难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服务针对我县制约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技术难题2025年计划组织5名农技推广骨干,委托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承办,开展线上线下大豆单产提升行动培训500人次以上(培训参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2025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5高素质农民培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202510号)文有关补助标准规定,每人每半天培训费用160元计算,每期为半天,半天4个学时。支出费用符合有关项目资金管理支出有关规定包括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机构下乡办班差旅等,以完成培训任务为目标,总费用不超项目预算;同时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建立一单产提升示范片,开展大豆新品种新技术示范

  (二)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围绕保障水稻、甘薯、水果、蔬菜、畜禽养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农业主导品种20个和主推技术15项依托有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学习等活动,加快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推行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机制,每名农技人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2户种养大户,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教学、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聚焦我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每个基地联系农户10个以上统一树立规范标识,强化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5年创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示范;每个科技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 次以上。同时遴选224户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 “永久牌”农技服务队,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四)增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在全遴选25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部省两级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本辖区45名在编在岗农技开展脱产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依托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继续推选培训10名,不断提升充实基层农技队伍力量。

  )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引导农技员、科技特派员,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农技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持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四、补助内容和标准

  1.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用于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对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的基层农技员给予适当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每个科技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不少于2项开展观摩培训不少于4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3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一是用于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每人每月信息费补助50元,用于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APP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2025年信息化服务委托清流县移动公司为运营商。

  5.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跟踪落实。强化日常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自评。

  )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一批在开展稳产保供、应急救灾、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  2025年关于调整充实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流县财政局

                                 

  2025910

  附件1 

  2025年关于调整充实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因人事变动,为促进我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2025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赖生旺    县农水局二级主任

成  员:谢远霖     县农水局科教股股长

      李永祥     县畜牧站站长

      江      县农水局财务室负责人

      魏丽红    县农水局办公室负责人

     欧阳美姬    农水局科教股副股长

      谢撼坤    农水局科教股技术人员

      李旭旻    农水局科教股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科教股,办公室主任由谢远霖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2025年清流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公示时间:2025.9.11-9.17

  来人来电:0598-7920057  7920100

  2025年9月10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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