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2025-11-17 15:13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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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建设内容:流水水库工程地处福建省清流县李家乡流水村境内,坝址位于沙溪流域罗口溪三级支流流水溪下游河道上,水库总库容为 358.86 万 m3,是一座以灌溉、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消能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含溢洪道)、进水口、引水管路、消能电站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上坝公路等次要建筑物及导流工程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

  需求:

  1、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收集该项目可研文本、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供上报生态主管部门审批。

  2、技术要求:

  报告编制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供甲方报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按审查意见修改,提交报批稿。环境影响报告内容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包含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工程分析;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③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④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⑤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⑥结论。

  完成时限:2个月。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与报价需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资信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状态。

  2、报价单位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须提供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路695号水利二楼建管股

  方式:线上、线下报送或者邮寄报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需盖公章,一式四份);

  2.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线下报送需提供)。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价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路695号

  邮 箱:qlstb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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