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特制定了《清流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4日,监督电话:0598—7920100。
附件:清流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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