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有关事宜
根据(清农水〔2025〕232号)和(清农水党组纪要〔2025〕7号)文有关规定,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由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承担培训,培育任务40人。2025年12月26日经过现场验收,项目举办培训班1期,完成培育40人,已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了项目验收。根据 2025年8月13日签订的“清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合同”约定,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6万元给予培训机构。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8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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